使用者條款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1. 歡迎用戶加入「台灣優果鮮販企業團購平台」會員並使用好釋連蓮企業團購平台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台灣優果鮮販企業團購平台」是由「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所經營。當用戶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時,即視為用戶已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服務條款」),關於「本服務條款」係規範用戶與「本服務」所有人之契約。如果用戶不同意本服務條款內容,或者用戶所屬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用戶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2. 如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時,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遵守本本服務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若該未成年會員與交易相對人或其他第三人,因使用本網站服務所發生之糾紛,本網站概不負責。當未滿二十歲的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用戶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續之修改或變更。」。
  3. 本網站可隨時修訂本服務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並將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公佈在本網站的網站上,公佈之日起七日後,該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即刻生效,本網站將不會個別通知用戶,建議用戶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
  4. 用戶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意思表示等,皆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式。

二、用戶的註冊義務

  1. 請依註冊申請程序所提示之項目,登錄用戶本人正確、真實及完整之個人資料。當用戶的個人資料有異動時,請立即更新,以維持用戶個人資料之正確、真實及完整。如因用戶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
  2. 如用戶所提供個人資料不實或個人資料有異動但沒有更新以致於與原登錄之資料不符時,「本服務」有權隨時終止用戶會員資格及各項會員服務。若因用戶資料不實,使本網站或第三者所受到的損失,由涉此事件的用戶來承擔負責。
  3. 用假名或他人的身份訊息加入會員者,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護且必須為此擔負民事和刑事上所有的責任。

三、用戶服務

  1. 於用戶註冊程序完成並由「本服務」完成相關設定後,用戶即取得「本服務」會員之資格,用戶可以開始使用「本服務」。
  2. 當用戶成為「本服務」會員後而得使用之各項會員服務,其所有權仍屬「本服務」及其所約定之人所有,用戶僅得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3. 「本服務」有權增加、變更或取消會員服務中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且無須個別通知用戶;且有關現有或將來之各項服務均受「本服務條款」之規範。

四、「本服務」隱私權政策

用戶註冊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均受到本網站「隱私權政策」之保護,請了解以保障用戶的權益。用戶了解當使用本服務時,同意本網站依據「隱私權保護政策」進行用戶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包括跨國(境)間的國際傳輸與儲存及本網站及其關係企業內部之利用。

五、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1. 告知事項: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本網站會員下列事項: 1-1.非公務機關名稱:本公司,即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 1-2.蒐集之目的:好釋連蓮企業團購平台之經營、管理。 1-3.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特徵類、婚姻、家庭、教育、職業情形、財務或社會情況及其他足資識別之個人資料。 1-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永久。 1-5.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產品供貨商、物流業者、金流公司。 1-6.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上開業者所在地區。 1-7.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傳真、電子郵件及網際網路 1-8.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透過本網站提供之交易平台,進行查詢、閱覽、下載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 1-9.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本網站係一提供臺灣農特產品之交易網站,當事人若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網站將無法提供當事人上開交易服務,將強烈影響當事人之交易機會。 1-10.有關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部分,當事人應主動與本網站聯繫。
  2. 用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特定目的之利用用戶同意將本人於本網站登錄或提供之個人資料,無償且無條件提供予本公司網站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為以下特定目的內之利用: 2-1.依前條服務提供本公司、物流業者、金流公司作為買賣交易之用。 2-2.作為接受本公司各網站各項服務與資訊之用,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調查、問卷或本公司受企業委託代為發送之各類電子報等資訊。 2-3.其他另經本人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網頁點選按鈕同意之特定目的之利用。

六、用戶帳號及密碼之保管

  1. 用戶註冊完成後將會取得一組帳號及密碼,用戶有義務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用戶必須為此組帳號及密碼之一切行為負責,此組帳號及密碼所做之一切行為即視為用戶本身之行為。
  2. 本組帳號及密碼僅限於用戶個人使用,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3. 如用戶發現帳號及密碼遭盜用或其他不當使用,用戶必須立即通知「本服務」,以利「本服務」採取相關措施。但不得將「本服務」所採取之措施解釋為「本服務」對用戶有明示或默示擔保或賠償責任,對於用戶帳號及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本服務」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4. 每次使用完畢後,應確實登出並結束用戶帳號及密碼的使用,以防止被他人盜用。用戶對自身的帳號和密碼因管理不善或不當的疏失,致所發生的一切損失應自行負責。

七、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因網路上之資訊眾多,難免有不適合於兒童及青少年之資訊存在,如暴力、色情或犯罪等資訊,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受到不當資訊的影響,父母或監護人必須盡到以下之義務:

  1. 須於兒童或青少年使用「本服務」時檢查其交友狀況及隱私權保護政策。
  2. 對於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應避免其接觸含有暴力、色情或鼓勵犯罪等資訊之訊息;對於未滿十二歲之兒童,則應全程陪同其上網,以避免兒童接觸到不當資訊。

八、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用戶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用戶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亦同。用戶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包含DIY印製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設計、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設計、公布或傳送侵害或毀損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或使用虛假電子郵件使用本服務;
  5. 傳送或散播電腦病毒;
  6. 從事未經本網站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7.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網站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8.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9. 其他有危害通信或違反法令之情事或之虞者。

上述規定不代表「本服務」對用戶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用戶必須對自行所做之行為負責。如經「本服務」察覺或經他人申訴用戶有違反上述各款之情事或之虞時,「本服務」除有權逕行移除或刪除該內容外並有權終止或暫停該用戶之資格及各項服務。「本服務」如因此產生損害或損失,並得向該用戶請求賠償。

九、服務暫停或中斷

  1. 「本服務」於下列情形之一時,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對於用戶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1-1.「本服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不得不停止服
    務時。
    1-2.因不可歸責於「本服務」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
    1-3.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
  2.  如因「本服務」對於「本服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而必須暫停或中斷全部或一部之服務時,「本服務」於暫停或中斷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或於「本服務」上公告。
  3. 因使用者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或因不可歸責於「本服務」之事由而造成「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時,暫停或中斷期間之費用仍依正常標準計費。
  4. 對於「本服務」之暫停或中斷,可能造成用戶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遺失或其他經濟及時間上之損失,用戶平時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保障用戶權益。

十、商品價格

產品的價格將在本網站官方網站上標示。這類資訊可能隨時更改且不發出任何通知。

十一、訂單與缺貨

  1. 品資訊及供貨情況,將在本網站上標示。用戶應於送出訂單前確認上述資訊,訂購成功後系統將自動發出確認郵件。
  2. 用戶訂購的商品發生缺貨情形,則本網站及用戶均有權單方取消訂單,並以有效方式通知對方。
  3. 商品送達用戶時,發生缺貨或漏寄情形,本網站將向用戶退還該部分款項或者向用戶補足剩餘商品。
  4. 用戶有違反本使用者條款第六條中所提到之情事時,本網站有權拒絕出貨、單方取消該訂單並退款給該使用者。

十二、發貨與收貨

  1. 商品配送地區將在本網站官方網站上公告,用戶應仔細閱讀並在送出訂單前再次進行確認,確保收貨地址屬於該範圍之內,超出該範圍的訂購或配送要求,屬於無效訂單,本網站有權單方取消訂單。
  2. 在送出訂單前,用戶應再次確認配送地址,如果因為用戶地址錯誤造成延期配送或無法配送時,用戶應自行承擔責任,若造成貨物重複配送,本網站有權依照實際配送次數向用戶收取物流費用。
  3. 收貨人可以為用戶本人也可以為本人以外的其他人。本網站將按訂單上所填寫的配送地址、收貨人姓名和電話進行配送。
  4. 若用戶無正當理由多次拒收貨物,則本網站有權取消該用戶以後的訂單及採取凍結、關閉帳戶,永久禁止註冊等措施,並保留追究賠償責任的權利。

十三、付款與退款

  1. 用戶需於填寫訂單時,依指定的方式付款。用戶若未能按照所要求的時間完成付款的,本網站有權單方取消訂單。
  2. 退款方式將在本網站官方網站上進行公告。因退貨或缺貨而產生的現金款項,本服務將依照原支付方式進行退款。

十四、網路資源之使用

網際網路係開放性網路,並由各網路提供者負責維護,「本服務」無法就使用者擷取資訊資源之正確性、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合適性、不會斷線及出錯負責,亦不保證使用者與「本服務」間資料傳輸速率,倘用戶因傳輸速率或擷取使用網路資料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本服務」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用戶服務之措施及限制

  1. 用戶同意「本服務」有權就「本服務」訂定相關的措施及限制。
  2. 如「本服務」將用戶傳送之任何訊息及內容刪除或未儲存,「本服務」不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用戶應自行定期備份資料。
  3. 「本服務」得因業務考量,隨時變更該措施及限制,對於前述所做之變更,將不對用戶個別通知或公告。

十六、與第三人網站之連結

「本服務」與其他網站之連結,僅在提供使用者方便且迅速連結的資訊,用戶透過交換連結所得的資料由第三人網站所提供,不代表「本服務」與連結網站之業者有任何合作關係。如用戶因到達該網站而產生之糾紛或損害,請用戶逕行與該網站之業者聯絡,「本服務」不負任何責任。

十七、擔保責任之免除

  1. 「本服務」之各項用戶服務,依「本服務」既有之規劃提供,對於特定使用者之特殊需求,「本服務」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用戶的所有需求。
  2. 「本服務」不擔保各項服務之正確、完整、安全、可靠、合適、時效、穩定、不會斷線及出錯。用戶同意對於用戶所傳送之檔案及其他資料做備份。關於因傳送過程而造成檔案及其他資料之遺失,「本服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3. 對於用戶於「本服務」中所下載之檔案及其他資料,用戶應該自行考量其風險,如因下載而造成用戶電腦系統的損壞或電腦中資料的遺失,「本服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十八、用戶內容之保留或揭露

  1. 「本服務」有權對於用戶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樂、影像、軟體、資訊及各種資料等)進行審查,確保其內容不會違反善良風俗或造成侵權行為。然而,用戶對於使用由其他用戶所提供之內容應自行考量其風險。
  2. 「本服務」基於下列理由會將用戶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保留或揭露:
    2-1.司法或警察機關偵查犯罪需要時。
    2-2.政府機關依法律程序要求時。
    2-3.因會員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2-4.基於維護公益或保護「本服務」或他人權利。

十九、 智慧財產權

  1. 「本服務」上所使用或提供之軟體、程式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說明、圖畫、圖片、圖形、檔案、頁面設計、網站規劃與安排等)之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專門技術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服務」或其他權利人所有,非經權利人事先書面授權同意,用戶不得重製、公開傳播、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出租、散布、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其他方式之使用,如有違反,除應自行負法律責任外,如因而對「本服務」造成損害或損失,「本服務」得向該用戶請求損害賠償。
  2. 基於對智慧財產權之尊重與維護,用戶在此聲明任何用戶上傳、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服務之文字、圖片、檔案、說明等資料,均為用戶自行創作或得自他人合法授權,用戶承諾凡非屬用戶自行創作或得自他人合法授權之任何資料,用戶均不會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服務」;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服務」時,即表示用戶同意:「本服務」搜集、儲存、處理、管理該資料。
  3. 本服務中,設計工具所提供之圖庫素材及字型,部份屬本服務自行提供設計,部份屬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使用範圍之授權,使用者可以使用其素材於購買之商品中,但不能宣稱擁有該素材之著作權及所有權。

二十、特別規定

「本服務條款」係就「本服務」之各項服務所作之一般規定,如各該服務有特別規定時,則先依各該特別規定。

二十一、服務條款之增訂及修改

「本服務條款」如有增訂或修改,用戶同意自該修訂條款於「本服務」公告之時起受其拘束,「本服務」將不對用戶個別通知。如用戶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用戶已經同意該修訂條款。

二十二、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2. 用戶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服務」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同意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